持续燃烧试验装置其测定需遵循以下步骤
更新时间:2026-03-19 点击次数:13次
持续燃烧试验装置是一种用于评估材料在特定条件下是否具有自熄性或持续燃烧特性的专用防火安全检测设备,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电线电缆、电子电器外壳、建筑材料及纺织品等领域的阻燃性能测试。
装置核心由燃烧箱、燃气供给系统、精密火焰调节器、试样夹持架、计时系统及排烟通风单元组成。测试时,将标准尺寸的试样垂直或水平固定于夹具上,用校准后的本生灯火焰(通常为蓝色锥形焰,高度20 mm)按规范施加于试样底端一定时间(如10秒或30秒)。火焰移开后,高精度光电传感器或操作人员同步启动计时器,记录试样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阴燃)时间。若试样在规定时限内熄灭且未引燃下方脱脂棉,则判定为通过相应阻燃等级(如UL 94 V0、V1、HB等)。
持续燃烧试验装置主要用于评估材料在特定条件下的持续燃烧性能(如燃烧时间、燃烧速率、是否自熄等),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纺织品、建筑材料等领域的阻燃性能测试。以下从测定步骤的详细说明:
1、试验前准备
样品制备:按标准要求裁剪样品(如尺寸通常为125mm×13mm×厚度),确保表面无油污、划痕或缺陷,必要时状态调节(如23℃、50RH环境下放置48小时)。
装置检查:确认燃烧箱密闭性,通风系统(如排风扇)正常;点火器(如本生灯)火焰高度、温度符合标准(如UL94要求火焰高度约20mm,温度约850℃);计时器、燃气阀门等功能正常。
环境控制:试验环境应无强制气流干扰(如关闭空调直吹),温度/湿度符合标准要求(通常为室温23±5℃,湿度≤65RH)。
2、样品安装
固定方式:根据测试类型(水平/垂直)夹持样品。例如,垂直燃烧试验中,样品顶端距本生灯喷嘴约10mm,且与火焰轴线对齐;水平燃烧时,样品一端固定,另一端自由下垂。
标记参考线:在样品上标注燃烧参考线(如距离点火端25mm、75mm标记),用于记录燃烧进度。
3、点火与燃烧测试
点燃火焰:开启燃气(如甲烷),调节空气阀使火焰稳定(蓝色锥形焰,无黄尖),按标准校准火焰高度(如UL94用标尺测量)。
施加火焰:将火焰移至样品点火端,按标准时间施加(如UL94 HB级为30秒,V0级为10秒后移开)。
观察与记录:
火焰施加期间,记录是否持续燃烧、是否有滴落物引燃下方棉花(如有)。
移开火焰后,启动计时器,记录“有焰燃烧时间”(火焰持续的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余辉发光时间)。
若样品未燃至参考线(如75mm标记),记录“燃烧长度”;若燃尽,记录总燃烧时间。
4、重复测试
每组至少测试5个样品,取平均值作为结果。若单个样品结果与均值偏差过大,需增加测试数量。
5、数据处理与报告
根据标准判定等级(如UL94 HB、V0/V1/V2;GB/T 2408分为HB40、HB75、V0/V1/V2等),报告燃烧时间、是否自熄、滴落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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